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政协第十三届福安市委员会第68次主席会议研究通过)
走访联系委员是密切与政协委员沟通交流、促进政协委员履职的有效形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善委员走访联系机制,充分激发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走访联系的主体
1.市政协领导;
2.市政协各专委会及相关室(委)和各乡镇(街道)联络室负责人。
二、走访联系的对象
当届福安市全国政协、省政协、宁德市政协委员和福安市政协委员。
三、走访联系的主要内容
1.听取委员履职情况介绍,了解委员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2.了解收集委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及对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走访联系的主要方式
1.走出去。专程到委员所在单位走访,或与组织委员调研视察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2.请进来。单独或集体约见委员,集体约见可以采取小型座谈会的方式。
五、走访联系的组织实施
1.市政协领导走访联系委员活动由市政协机关相应委(室)组织实施。主席走访联系委员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副主席走访联系委员由其分管的专委会组织实施;秘书长走访联系委员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
2.市政协各专委会走访专委会组成委员和各乡镇(街道)联络室走访所联系的委员,原则上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市政协办公室原则上每年走访若干个乡镇(街道),力争每届走访联系委员实现全覆盖。
六、走访联系的成果应用
1.组织实施走访联系的市政协各专委会、各室(委)和各乡镇(街道)联络室负责对走访联系委员情况进行记录整理反馈。委员的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先进事迹、奖励处分等信息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总到市政协办公室。每年12月中旬,由市政协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2.组织实施走访联系的市政协各专委会、各室(委)和各乡镇(街道)联络室应根据委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视情以提案、社情民意、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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