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福安市委员会第68次主席会议研究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中共党员委员同党外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中共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经市政协党组研究,现提出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工作意见如下:
一、联系原则及方式
原则上由科级以上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科级以上中共党员委员对应联系本界别的党外委员;没有中共党员委员的界别,党外委员由其他界别的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副主席和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委员。
二、联系内容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二)传达或通报中央、全国政协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协,宁德市委、宁德市政协及福安市委、福安市政协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三)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政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征询对市政协党组和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了解党外委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履行职能等方面的情况;
(六)听取党外委员对所代表的界别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他社情民意的反映。
三、工作要求
(一)市政协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内外委员联系搭建平台,督促引导中共党员委员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
(二)中共党员委员在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等各种活动时,要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中共党员委员要通过打电话、走访、座谈、邀请调研等方式,经常主动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
(三)中共党员委员要及时向所联系的党外委员传达或通报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带动党外委员积极参加市政协的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政议政。
(四)中共党员委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切实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宁德和福安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五)市政协办公室负责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名单的制定和调整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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